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考点 | 具体内容 |
转移财产 |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 |
解散情形 | 期限届满决定不干;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合伙目的已实现或无法实现;被吊销、撤销 【注意】不具备法定人数的两种情形:(1)合伙企业合伙人<2人;(2)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 |
清算人 | ⑴“全体”合伙人 ⑵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指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 ⑶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法院指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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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