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每天积累一点点----动产物权的交付种类

1)指示交付。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提示】“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关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协议生效时”为动产交付之时。

2)占有改定。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857人看过 3年前

全部评论(3)

二星青藤勋章
tanx***ming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