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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积累一点点----动产物权的变动规则

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交付

  1.生效规则

生效规则

具体规定

交付生效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生效时生效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2.对抗规则

对抗规则

具体规定

登记对抗

1)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提示】同不动产“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

2)“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占有对抗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动产物权以“占有”动产为对抗要件

892人看过 3年前

全部评论(3)

二星青藤勋章
tanx***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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