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公示原则
考点
具体内容
公示方式
不动产
登记
动产
交付
公示原则
一般情况
登记生效:所有权、抵押权、部分用益物权
特殊情况
合同生效时生效,同时登记对抗: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
交付生效:所有权(包括特殊动产)、质权
合同生效时生效:动产抵押权
登记对抗:特殊动产所有权、动产抵押权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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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