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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积累一点点--物权变动公示原则

物权公示原则

考点

具体内容

公示方式

不动产

登记

动产

交付

公示原则

不动产

一般情况

登记生效:所有权、抵押权、部分用益物权

特殊情况

合同生效时生效,同时登记对抗: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

动产

一般情况

交付生效:所有权(包括特殊动产)、质权

特殊情况

合同生效时生效:动产抵押权

登记对抗:特殊动产所有权、动产抵押权

474人看过 3年前

全部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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