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
1.股份转让方式
(1)记名股:“背书”方式转让。
(2)无记名股: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2.股份转让限制
(1)对发起人的限制。
①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对董、监、高的限制
类型 | 具体内容 |
申报要求 | 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
“转让”限制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
“买卖”限制(防内幕交易) |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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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