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1.基本条件
(1)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制度;
(4)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2.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不独立)
(1)“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的“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①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
②主要社会关系:其他亲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中的“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