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每天积累一点点《票据法名词》

票据法易混名词区分
  (一)“付款人”与“承兑人”
  付款人—委托关系—相对付款责任—不能追索
  承兑人—主债务人—绝对付款责任—可以追索
  (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与“承兑人的开户行”
  承兑人—票据当事人—可以追索
  承兑人开户行—非票据当事人—不能追索

608人看过 3年前

全部评论(1)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