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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航2022,重要知识点积累11.26】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是否认定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tanx***ming 二星青藤勋章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是否认定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未评估作价

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院应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
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给予补正的机会,法院能不能直接认定)

出资后贬值

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市场因素导致,应认定依法全面履行了出资义务)

以划拨或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

责令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解除权利负担,逾期则认定(未补正,不认定

交付但未变更

责令合理期间内变更,变更后按“交付时”享股东权利

变更但未交付

实际交付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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