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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知识点积累9.3】承揽合同

tanx***ming 二星青藤勋章

承揽合同
  1.承揽人将承揽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要求

责任

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

经定作人同意
未经同意,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揽人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

无需经定作人同意

  2.“承揽人”拥有留置权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
  3.“定作人”拥有随时解除权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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