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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练习 8.31】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13

tanx***ming 二星青藤勋章
13.根据《公司法》,下列情形中,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有( )。
A.在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该5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情况下,股东会
会议决议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股东会会议决议与其他公司合并或者公司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第3页 / 共5页C.股东会会议决议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D.股东会会议决议减少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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