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抵销 ①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注意】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②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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