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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知识点积累8.27】质押

tanx***ming 二星青藤勋章

质押
  1.动产质押: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2.权利质押

可质押的权利

质权的设定

汇票、本票、支票、存款单、仓单、提单、债券(三票三单一券)

有权利凭证:自交付权利凭证时设立
没有权利凭证: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

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

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

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1202人看过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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