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圈子首页
社区首页
【章节练习 8.26】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7
tanx***ming
原创作者
7.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标准为年销售(营业)收入
30%的有( )。
A.化妆品制造企业
B.医药制造企业
C.酒类制造企业
D.烟草企业
669人看过
4年前
全部评论(7)
tanx***ming
原创作者
回复:5楼秦塬的帖子
一起加油
4年前
tanx***ming
原创作者
回复:2楼aaa小龙女的帖子
正确
4年前
tanx***ming
原创作者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
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
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年前
tanx***ming
原创作者
一起来做题
4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已显示全部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回复:5楼秦塬的帖子
一起加油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