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保证 【解释】甲向乙签发了一张6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乙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同时丁以保证人身份在票据上进行了签章,这就是票据的保证。 清偿汇票债务后,保证人可以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注意】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
(1)保证的记载事项
(2)附条件的保证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条件无效,保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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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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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加油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