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扣进项税额
【案例】某设备租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出租设备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130万元,当月购入医用设备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80万元,已知该公司符合加计抵减条件。则该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为多少万元? 【解析】现代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130÷(1+13%)×13%-80×(1+10%)=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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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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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加油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