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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知识点积累6.26】借款合同

tanx***ming 二星青藤勋章

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教材新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利息的规定
  1.禁止“砍头贷”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对利息无约定、约定不明的处理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3.利率的上限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4.利息的支付期限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2)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3)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且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且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
  ①借款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一并”支付;
  ②借款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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