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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演练5.9】2020年度 考生回忆卷 B 58 综合题

tanx***ming 二星青藤勋章

20181月,陈某、王某、林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人一致决定由陈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约定:标的额超过50万元的交易,包括借贷,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018
10月,为扩大合伙企业经营规模,陈某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代表甲企业向善意的郑某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月利率为2%。陈某的另一朋友蔡某与郑某签订抵押合同,以其车辆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2019
1月,经陈某、王某同意,林某退出合伙企业。同月,赵某加入合伙企业。
2019
10月,借款期满,甲企业无力清偿借款本息,郑某以甲企业、陈某、王某、林某、赵某、蔡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甲企业清偿借款本息,陈某、王某、林某、赵某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请求实现在蔡某抵押车辆上设立的抵押权。
对于郑某的诉讼请求,王某抗辩称:陈某代表甲企业向郑某的借款,超出了甲企业对陈某的交易限制,该借款合同应属无效,应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林某抗辩称:自己已经退出甲企业,无需对该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赵某抗辩称:自己在借款合同签订之后才加入甲企业,无需对该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蔡某抗辩称:车辆抵押未办理登记,抵押权未设立。
已知:郑某与蔡某就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未作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借款合同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有效。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林某的抗辩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林某的抗辩不成立。根据规定,普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赵某的抗辩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赵某的抗辩不成立。根据规定,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蔡某的抗辩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蔡某的抗辩不成立。根据规定,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或其他动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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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星青藤勋章
tanx***ming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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