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1)适用范围 | 适用 | “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 |
不适用《仲裁法》 | 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 |
不能仲裁 |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 |
(2)原则 | 自愿 | 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公平 | 在适用法律时,无明文规定的,按照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公平合理原则处理 | |
独立仲裁 | 仲裁组织不隶属于任何机关,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
一裁终局 |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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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加油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