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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知识点积累4.2】 合同的保全

tanx***ming 二星青藤勋章

  合同的保全
  1.代位权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
  ①基于家庭身份关系:扶养、抚养、赡养、继承关系;
  ②劳动报酬;
  ③基于社会身份关系: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
  ④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教材新增】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2.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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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星青藤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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