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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知识点积累 3.24】上市公司收购

tanx***ming 二星青藤勋章

  1.上市公司收购目的

获得实际控制权

(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依法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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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星青藤勋章
tanx***ming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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