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退伙 1.自愿退伙:
协议退伙
约定合伙期限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①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③难以继续参加合伙;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协议约定
通知退伙
未约定期限: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
2.法定退伙:
当然退伙★
①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一定当然退伙)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③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被宣告破产;④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⑤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实际发生之日为生效日
除名
下列情形之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为生效日(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30日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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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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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加油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