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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级经济法】第一章 总论 代理活动
太原
代理人所进行的代理活动,能够在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某种民事法律行为。如果不产生法律后果,虽然在形式上是受人委托进行某种活动,但不是民法上规定的代理。本题的
A
项没有涉及第三人,不属于代理;
B
项不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替他人实施法律行为,因此不属于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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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全部评论(6)
tanx***ming
原创作者
一起加油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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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