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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类型

判定标准

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成立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

非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1506人看过 4年前

全部评论(8)

二星青藤勋章
tanx***ming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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