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知识点〔中级经济法〕
预算收支范围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税收收入(最主要部分);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4)转移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 (5)其他收入(规费收入、罚没收入、捐赠收入等)。 【注意】不包括按规定应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政府性基金”;“社保收入”等。 ↓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社保基金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按功能划分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②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 ③农业、环境保护支出; ④科、教、文、卫、体支出(事业发展); ⑤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 (2)按经济性质划分 ①工资福利支出;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 ③资本性支出。 【注意】上级政府不得在预算之外调用下级政府预算的资金。下级政府不得挤占或者截留属于上级政府预算的资金。
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