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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积累一点点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 1

tanx***ming 二星青藤勋章

    效力有瑕疵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

 

可撤销

无效

效力待定

效力

已经生效,未经撤销效力不消灭

当然无效

待定

主张者

由撤销权人行使,法院、仲裁机关不告不理

重大误解:行为人

法院、仲裁机关可主动适用

——

其他:权利受侵害人

当事人权利

选择权:可撤销,也可继续有效

绝对无效

相对人:可“催告”法定(委托)代理人予以追认

法定(委托)代理人:可追认也可拒绝

善意相对人:可“撤销”该法律行为

权利行使期间

一般

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内行使

——

法定(委托)代理人:1个月内追认

重大误解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月”内行使

胁迫

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内行使

善意相对人:在法定(委托)代理人“追认前”行使撤销权

最长

行为发生之日起“5”内不行使,消灭

溯及力

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自始无效

经追认:有效
未经追认:自始无效

708人看过 4年前

全部评论(5)

二星青藤勋章
tanx***ming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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