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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经济法【增值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知识点详解

  【知识点】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1.人生“所需 ”经历
  ①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③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④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婚姻介绍服务。
  ⑥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殡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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