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1.人生“所需 ”经历 ①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②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③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④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⑤婚姻介绍服务。 ⑥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⑦殡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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