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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经济法【增值税-加计低减】--知识点详解3

  (4)加计抵减的基础
  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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