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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抗辩权

天使琴缘 一星青藤勋章

同时履行抗辩权

双方互负义务无顺序,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有权拒绝履行

后履行抗辩权

双方互负义务先履行一方不履行,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履行

不安抗辩权

双方互负义务先履行一方不安,则(1)“中止”合同并“通知”对方,要求证明有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2)在“合理期限内”,对方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可“解除”合同
不安因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
【注意】行使不安抗辩权,给对方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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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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