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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代位权

天使琴缘 一星青藤勋章


代位权

前提

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害及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

行使条件

(1)“合法”债权;(2)债权均“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非专属”“金钱债权
【注意1】怠于:不起诉不仲裁
【注意2】专属债权:基于扶养等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诉讼

(1)以“次债务人”为被告
(2)诉讼费用:“次债务人”负担
(3)其他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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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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