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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股东知情权
天使琴缘
论坛版主、原创作者
知情权
性质
属于共益权、属于单独股东权利
拒绝查阅
可以
⑴股东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竞争业务;
⑵为向他人通报或3年内曾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公司
不可以
公司章程、股东之间的协议等实质性剥夺股东查阅或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权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
起诉
原告在起诉时应具有公司股东资格
原告胜诉
可由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辅助查阅,前提是该股东在场
【注意】股东、会计师、律师等查阅后泄密公司可请求其赔偿相关损失
839人看过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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