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圈子首页
社区首页
【知识点分享】一般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
天使琴缘
论坛版主、原创作者
一般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
①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②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理解1】执行程序的目的:个别清偿;破产的目的:公平清偿。因此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破产法》)
【理解2】这一情况下如果债权人既不能对债务人的可执行财产执行完毕,又不能向一般保证人追偿对债权人极不公平。
③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
1839人看过
5年前
全部评论(5)
请稍等,正在加载
已显示全部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全部评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