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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知识点:知情权保护
洋洋-chey
知情权保护
①股东起诉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②公司有证据证明原告在起诉时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
驳回起诉
,但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在持股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依法查阅或者复制其持股期间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除外。
③公司章程、股东之间的协议等
实质性剥夺
股东查阅或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权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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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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