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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学习】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天使琴缘 一星青藤勋章
两不得:
  ①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②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两可以:
  ①以该合伙人的自有财产清偿;
  ②以该合伙人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清偿;
  ③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827人看过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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