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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六章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

1.同一征税对象下,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一样一样的。计税价格肯定是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

{同一产品下,也就是同一征税对象下}。

假如A产品不含税价(增值税)1000元,假如消费率20%,增值税率13%,那么有

消费税=1000*20%=200元,

增值税=1000*13%=130元,{看到没有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一样的。}。

应用的话,给出的价格如果 含了增值税就剔除,不含消费税就加上。

2.组成计税价格。

假如A公司有甲产品成本1000元,做了投资,无同类产品售价,什么都没有,那么税务局就定了一个组成计税价格。     【委托加工除外】

公式1:成本*【1+成本利润率】这个还没含消费税,但是组成计税价格是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所以有

1.标准计税依据*【1-消费税税率】=产品成本*【1+成本利润率】得出

不含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产品成本*【1+成本利润率10%】/1-消费税税率 转换 成标准计税基础。

2.含了增值税的计税依据转换成不含增值税的公式:

不含增值税价*【1+增值税税率】=含增值税价

得出不含增值税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增值税税率

---------------------------总结-------------------------

上面是自己听课后的总结,有点零乱,后期再看看自己能不能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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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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