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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变更登记的总结 45日与30日


变更登记:


45

减少注册资本(不包括增资)、合并、分立: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
【思考】Why公告45日后?
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应当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30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变动: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
【提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
备案
■增加注册资本:自“
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
■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
■股东改变姓名或名称:自“改变之日” 起30日内申请
■分公司:自“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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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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