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监,高的资格和义务
谁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符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是(A)
A.张某,曾为甲大学教授,现已退休
B.王某,曾为乙企业董事长,因其决策失误导致乙企业破产清算,自乙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C.李某,曾为丙公司董事,因贷款炒股,个人负有到期债务1000万元尚未偿还
D.赵某,曾担任丁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选项D不当选);(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选项B不当选);(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选项C不当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限制
例题: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张某拟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自营该类业务须满足的条件是(A )
A.经股东会同意
B.经董事会同意
C.经监事会同意
D.经总经理同意解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为的行为之一: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股东诉讼:股东间接诉讼(公司)和股东直接诉讼(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如何诉讼
其他人(董、监、高以外)损害公司利益找监事会或董事会;董事、高管有问题找监事会;监事有问题找董事会;都不管(拒绝或30日未起诉)或者情况紧急以自己的名义找法院
例题:甲有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该公司经理王某违反法律规定,拖延向股东张某分配利润,张某拟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下列关于张某诉讼权利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C)
A.张某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王某
B.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董事会起诉王某
C.张某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某
D.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股东会起诉王某
解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CD)
A.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
B.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 日内未提起诉讼
C.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
D.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 日内未提起诉讼
解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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