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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借款——防止资本弱化~第七章 知识点
洋洋-chey
关联方借款——防止资本弱化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
超过
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
不得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意】即使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超过部分也不得扣除,因为本来就不该发生。
具体的
债权
性投资与
权益
性投资比例:
金融企业——
5:1
其他企业——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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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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