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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做题已久中级经济法—多选公司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法


【多项选择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导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决议不成立的有(  )。


A.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B.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


C.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D.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中级经济法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


选项CD: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012人看过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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