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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出票记载事项~第四章 知识点

出票
 记载事项

绝对记载事项

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商业汇票);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记忆口诀】金师傅日出样“萎”
【注意】本票无“付款人名称”,支票无“收款人名称”

相对记载事项

付款日期未记载的,视为见票即付
【注意】与支票区分,支票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付款地未记载的,以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注意】与支票区分,支票的付款地为付款人营业场所
出票地 未记载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非法定记载事项

签发票据的原因或用途;票据项下交易的合同号码
【注意】该记载事项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银行不负审查责任
4008人看过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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