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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优先股表决权不受限制的情形

天使琴缘 一星青藤勋章
决策权不受限制的情形:
与优先股东有切身关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双2/3)
(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4)发行优先股。
表决权恢复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
提示:表决权恢复阶段:
(1)对于股息可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所欠股息
(2)对于股息不可累积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当年股息
4717人看过 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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