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注意1】财政性资金,“不包括企业按照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注意2】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必须是“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才允许作为不征税收入予以扣除。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注意】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配比原则)
三、免税收入(税收优惠调整至此处)
1、国债利息收入;
(1)对企业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国债转让”收入不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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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