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类型
金融机构借款 | 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
民间借贷 | 自然人借款: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交付借款时生效 |
其他民间借贷(法人、其他组织等): |
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
(1)停止发放借款;
(2)提前收回借款;
(3)解除合同。
2、利息的支付方式。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1)借款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2)借款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3、借款利息的计算期间
(1)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借款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2)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三、民间借贷的利息与利率
利息 | 没有约定:全部视为无息。 |
约定不明,区分处理: | |
利率 | (1)约定年利率≤24%:有效。 |
逾期利率 | (1)有约定按约定,但不超过年利率24%; |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6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