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成
人数 | 5-19人 |
董事长 | 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
职工代表 | “可以”有职工代表 |
任期 | 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 |
兼职 | 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
(1)定期会议:董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2)临时董事会:与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基本相同
【总结】临时会议
| (有限)临时股东会 | (股份)临时董事会 | (股份)临时股东大会 |
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章程规定2/3时 | | | √ |
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1/3时 | | | √ |
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 √ | √ | √ |
监事会提议 | √ | √ | √ |
董事/董事会提议 | ≥1/3董事 | ≥1/3董事 | 董事会 |
三、决议
(1)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50%)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2)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50%)通过;
(3)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4)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5)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7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