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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共同担保的责任承担

天使琴缘 一星青藤勋章
物的担保+保证并存:
  (1)有约定的: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承担责任的顺序。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
物保是主债务人提供
(有先后顺序)
债权人应当执行主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保证人在物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物保是第三人提供
没有先后顺序
债权人可以选择执行第三人的物保或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其中一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则只能向主债务人追偿,不能向另外一个担保人追偿。
1523人看过 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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