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18预习知识点】借款合同利息规定

(三)利息规定
  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
  (1)借款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2)借款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注意】此处的“届满1年”并不是指一个自然年,而是一个顺延年。

1080人看过 7年前

全部评论(8)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