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接管和终止
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其设立条件为:①有符合《商业银行法》 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②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 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 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③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 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O ④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⑤有符合要求的营 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⑥其他审慎性条件。
全部评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