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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无效民事行为与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行为

具体情形

效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

纯获益行为

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

“独立实施”的其他民事行为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

纯获益行为

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纯获益;非发病期

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

效力待定

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如:订立遗嘱)

×

欺诈、胁迫

合同

“不损害”国家利益

可变更或可撤销

“损害”国家利益

×

单方民事行为(如:债务免除)

×

乘人之危

合同

可变更或可撤销

单方民事行为(如:债务免除)

×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

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重大误解

 

可变更或可撤销

显失公平

 

可变更或可撤销

992人看过 8年前

全部评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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