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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质押、留置

名称

抵押

质押

留置权

对象

动产或不动产

动产或权利

动产

是否转移

不需要转移占有

必须移转占有

债权人已合法占有

权利生效

不动产登记生效;动产合同成立时生效,登记对抗

动产交付时生效,权利一般是登记时生效

条件:至安全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如承揽、运输、保管、仓储、行纪合同中产生;2、债权以届清偿期;3、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除外

债权范围

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有约定按约定{没有保管费用}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留置权人优先受偿顺位总结: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权》未登记的抵押权

2350人看过 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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