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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部分股权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下降,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将剩余股权投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并于丧失控制权日按照原成本确认剩余股权投资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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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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