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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不能再申报工资薪金


本月工资薪金申报注意:本月起个税经营所得的投资人不能再给其报工资薪金了,投资人只能报经营所得。



注:有人说税务局在系统调整后又不阻断“工资薪金”的申报功能了,但还是提示大家,尽管不阻断,但个体户业主和个独投资人的个税依然不能按照工资薪金申报,只能申报经营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五)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即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来源于该企业的所有所得都应该视为“生产经营所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六条规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从上面公告来看,对个独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在投资企业将不再使用公司工资薪金申报,直接按“生产经营所得”申报。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PS: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以及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实际支付给其他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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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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